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為協助受疫情衝擊造成疫後缺工產業補實人力,已自112年5月1日起推動「疫後改善缺工擴大就業方案」,實施至113年6月30日,配合訂定「專案缺工就業獎勵試辦實施要點」提供經推介就業勞工就業獎勵,及「專案缺工職業訓練試辦計畫」提供參訓勞工參訓獎勵金,在今(15)日發布施行,並且追溯自112年5月1日生效,民眾可以上台灣就業通網站「疫後改善缺工擴大就業方案」專區查詢專案職缺資訊及獎勵規定! 發展署表示,為紓緩疫後產業基層人力缺工問題,推動「疫後改善缺工擴大就業方案」,針對受疫情影響而缺工的產業,經與產業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完成會商確認納入專案之職缺範圍及合理薪資條件後,由該主管機關彙蒐專案職缺,送由發展署辦理專案媒合,失業勞工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專案職缺就業,符合相關規定就可以申請就業獎勵津貼;另參加缺工工作相關職類職前訓練,發給結訓學員參訓獎勵。 發展署進一步說明,經推介受僱專案職缺,一般身分失業勞工給予就業獎勵每月新臺幣 6,000元,工作地點經目的事業主管認列位處偏遠(特定)地區,獎勵金每月再加碼3,000元,最長可請領12個月;另針對高齡者及就業服務法第24條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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